重赏下有勇夫!金管会再拉高检举奖金最高500万

(检查局副局长陈在淮。图/魏乔怡)

重赏下有勇夫,金管会再拉高检举奖金。金管会于2021年提高检举奖金后,民众检举案件暴增,检查局副局长陈在淮13日宣布再度拉高检举奖金,将重大金融违法案件奖金依判刑程度拉高25%,从400万元、200万元拉高至500万元、250万元,为了配置检举奖金资源,也增列了轻微违法案件检举奖金有200万的上限。

陈在淮表示,2021年提高检举奖金后,检举案有比较多的情况。今年前五月就有14件、发了130万元奖金,已核发奖金的案件大部份是轻微案件,而重大检举案件有些还在调查,态样来看,大部份是违法投顾案件。

据金管会统计,2019年核发奖金的检举案件有4件、核发金额15万元、2020年有7件、核发奖金30.5万元、2021年有4件、20万,2021年1月拉高奖金后,因奖金发放程序处理上会有时间落差所以去年还只有5件、15万元,但今年前五月就有14件、130万元。

此次修正有四大重点,一是提高检举重大金融违法案件的奖金,分别由现行新台币400万元及200万元,提高为500万元及250万元。

检举之金融违法案件,经处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罚锾或法院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每件核发检举人奖金500万元。

检举之金融违法案件,经处五百万元 以上未达一千万元罚锾、命令解任(解除)或撤换董(理)事、监察人(监事)职务、停止董(理)事或监察人(监事)一年以上执行职务、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停止全部之业务或经法院判决一年以上未满三年有期徒刑者,每件核发检举人奖金250万元。

二、为提高检举诱因及配合金管会实际裁罚态样,增列「命金融服务业调降其委任或雇用人员薪酬」、「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限制投资或资金运用范围」等行政处分态样为奖金核发标准,并酌修部分行政处分态样的文字。

三、为合理配置检举奖金资源,于提高重大金融违法案件最高奖金额度之同时,参考我国其他行政机关作法,增列同一年度检举违失情节轻微之金融违法案件核发奖金累计上限为200万元之规定

四、考量检举人检举时若能提供其他足资辨别被检举人身分之资料,并提供可证明被检举人涉及违法的具体事证及资料,仍有助金管会早日发觉金融违法案件。故修正检举时应提供被检举人资料的内容,除了提供被检举人之姓名、地址外,「其他足资识别被检举人身分之资料」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