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会鼓励全民揭弊 检举奖金额度提高25%

检查局副局长陈在淮表示,此次修法主要4大重点,首先,若民众检举的金融违法案件经处逾1000万元罚锾、或法院判决逾3年有期徒刑,每件核发检举人奖金自400万元拉高至500万元。

而检举案若经处500万元以上至未达1000万元罚锾、命令解任或撤换董监职务、停止董监1年以上执行职务、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停止全部业务或经法院判决1年以上未满3年有期徒刑者,每件核发检举人奖金则自原先200万元拉高至250万元。

其次,为提高检举诱因及配合实际裁罚态样等,金管会增列「命金融服务业调降其委任或雇用人员薪酬」、「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限制投资或资金运用范围」等行政处分态样为奖金核发标准,并酌修部分行政处分态样文字。

再者,为合理配置检举奖金资源,金管会在提高重大金融违法案件最高奖金额度之际,也参考其他行政机关作法,增列同一年检举违失情节轻微的金融违法案件核发奖金累计上限为200万元。

最后,为增加民众检举金融违法案件意愿,金管会参采其他行政机关检举奖励规范体例,针对检举时应提供被检举人资料内容,除原先的姓名、地址等资料外,增列「其他足资识别被检举人身分的资料」,以助金管会早日发觉金融违法案件。

据金管会统计,2023年前5月金管会共核发14件、合计130万元检举奖金,为近年新高,案件态样则以非法投顾为主,情节多属相对轻微。金管会预期,此次修法将有助于提升检举揭弊诱因,增加民众检举意愿,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