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空污 中市提高吹哨者10%奖励金

台中市环保局17日提出《台中市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奖励办法草案,一般民众检举空污,依裁处罚款提供5%奖励金,「吹哨者」奖金增为10%倍,弥补稽查人力不足。(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环保局17日在市政会议提出《台中市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奖励办法草案,一般民众检举空污的污染源,依开罚的罚款,提供5%奖励金,「吹哨者」奖金增加为2倍,为一般民众的10%,但不包括左邻右舍的近邻污染,以检举工厂等为主,鼓励民众检举不法,弥补环保机关稽查人力的不足。

市府为有效改善空气品质,鼓励民众检举不法,弥补环保机关稽查人力不足,制定《台中市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有法源依据可奖励,对于检举人提供检举资料,经查证属实者,制定核发检举奖励金,依《空污法》订定《台中市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案奖励办法》草案,以实收罚款总金额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充奖金奖励检举人。

检举违规污染,在单位内的「吹哨者」及早检举,避免污染扩大,《台中市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案奖励办法》草案,依一般民众检举,可获裁罚处分,从10万、百万到千万的罚款中,获5%奖励金,「吹哨者」则加倍到10%,鼓励吹哨者及早检举,避免污染扩大。

环保局表示,有些大型工厂为节省操作营运成本,在环保维护上偷工减料,在排空污时未作环保处理,造成严重空污,检举人若现为被检举人的受雇者,奖励金的核发比率不得超过实罚款金额10%,该奖励办法在市政会议通过后,移请法制局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