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鼓励民众吹哨!检举奖金提高到400万 不得匿名

金管会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鼓励民众吹哨并提高检举奖金。(图/记者陈依旻摄)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金管会鼓励民众吹哨,提升检举揭弊诱因,一案可得400万,「但一定要真实姓名」,相关法规修正后,最快1月11日上路

金管会今日宣布,近期将修正发布「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民众检举金融违法案件奖励要点」,鼓励民众勇于检举金融违法案件,提高检举奖金,最高金额现行法规的10倍,盼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金管会指出,近年一直都有民众因检举获得奖金,近年检举案件有29件,核发的奖金有230万1,000元;多数是没有经过核准就自行经营投信、投顾事业;不过,未来除了法院判决,有三审定谳会核发奖金,其他如果有事证,通过金管会审核会成员的核准,也会核发,例如理专A钱,受害者直接检举后若提供的事证明确,待金管会破获就能领钱

至于核发标准,其中是,检举金融违法案件经处1,000万以上或法院判决3年以上有期徒刑,每件核发奖金400万元。

金管会也强调,提高奖金不是因为近日弊案多,初衷是期盼借由提高检举揭弊诱因,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在案件变成无法控制之前尽早防堵。

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第一, 增订「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本要点订定目的之一。

第二,为提高检举诱因,将检举重大金融违法案件的奖金提高为现行奖额的10倍,并将检举违法情节较轻微之奖金,提高为现行奖额的5倍。

第三,考量金管会周边单位针对不法案件亦订有检举奖励规定,所以明定同一案件该等单位另有发给奖金者,经与金管会发给的奖金合并计算后,其超过本要点所定最高奖励标准部分,不予核发。

第四,为防范滥行检举、避免冒领及掌握检举情资真实性,金管会增订匿名或未以真实姓名检举者,不予核发奖金,另考量检举人应提供多项检举资料,宜由受理检举机关个案审酌除检举人姓名以外情资通知补正之必要性,所删除受理检举机关通知补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