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行踪不明外劳 奖金最高7万元

▲检举行踪不明外劳奖金最高7万元。(示意图记者陈明仁摄)

记者李孟璇台北报导

劳动部为鼓励民众检举违反就业服务法的雇主、仲介及行踪不明外劳,修正「民众检举违反就业服务法相关规定奖励金支给要点」规定,将查获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属实者之案件检举奖励金额度,由原先最高的5万元提高至7万元,即日起开始实施。

为了遏阻非法聘雇、非法媒介以降低外劳行踪不明之情形,劳动部日前设置检举奖励金制度,而为了鼓励民众踊跃提出检举,奖金由原先最高的5万元提高至7万元,并自今天起开始实施。

劳动部进一步指出,依奖励金要点检举查获对象分为非法雇主、非法仲介及非法工作外国人而发予不同额度奖励金,针对非法雇主部分,如查获行踪不明人数1人发给1万元;2~4人发给2万元;5人以上则修正为5~7人发给5万元;8~10人提高发给6万元;11人以上提高发给7万元。

另外,非法媒介部分,如查获行踪不明人数1人发给2万元;2人以上则修正为2至4人发给5万元;5人以上则提高发给7万元。至于行踪不明外劳人数,由原每案发给奖励金5,000元,修正为以查获行踪不明外劳1~3人发给5,000元;4~6人提高发给1万元;7~9人提高发给1万5,000元;10人以上提高发给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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