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只剩「拼经济」? 那一年6千人不到的学运...

▲「原来我们绕了一圈,民主化结果,竟然是惨不忍睹。我们在意的事情,只剩下经济能不能成长,而不是人能不能自由。」(图/翻摄网路)

吕秋远

1990 年,那一年我就读建国中学,恰好是高一。在 3 月中的下午,某科老师淡淡的走上讲台,然后问我们:「知不知道有学生运动?」;当时大部分的同学对此一知半解,更不知道抗议什么。然而,老师问完这个问题以后,就走下讲台说,「你们的教室中正纪念堂,我这堂课不上了。不用请公假,直接去报到!」

同学们欢声雷动,老师默默的走了出去。当然不是每个同学都对这样的议题有兴趣。有人自修、有人去打篮球,而我们几个同学就这么相约一起到中正纪念堂,见证了这一代年轻人引以自豪的野百合运动。

「野百合运动」又名「三月学运」。1990 年 3 月 13 日,40 年来未曾改选过的国民大会,自行通过「临时条款修正案」,将 1986 年增额代表任期延长为 9 年。对此,有将近六千名来自台湾南北各地的大学生,自 3 月 16 日起集结在中正纪念堂广场上静坐抗议,他们提出「解散国民大会」、「废除临时条款」、「召开国是会议」以及「政经改革时间表」等四大诉求。

以学生为主体的群众,聚集在中正纪念堂广场,他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抗议,包括演讲、喊口号、行动剧等等,当然也有对雪白的中正纪念堂涂鸦,象征对这个威权体制象征的不满。在中正纪念堂广场,蒋介石的俯视下,涂鸦、吃便当、喝啤酒、抽烟、听演讲,那是我们那个时代的浪漫。

中正纪念堂,在当时归属博爱特区,禁止示威游行。3 月 16 日成立指挥中心开始,学生也担心被驱离。然而,17 日开始,陆续有民众大学教授声援,18 日当天,学生发表四项政治改革诉求,总统府则在 20 日发表回应,将尽速召开国是会议,李登辉总统并且在 21 日接见学生代表,达成四点共识。6 月份,台湾就召开国是会议,第二年,万年中央民意代表正式退职,为野百合运动划下句点

这些学生有没有喝酒抽烟吃零食?有!有没有在墙上涂鸦的行为?有!有没有被国民党的党营媒体以及许多民众认为:「学生应该好好念书,管什么政治?」?有!有没有被抹黑成激进份子?有!

但是,总统有没有跟他们会面,正视学生提出的诉求?有!有没有依照与学生的协议正面改革政治?有!这些学生提出的议题有没有被正面看待?有!

他们只有6千人不到,却推动了台湾民主化的重要契机

现在,同样的问题,我重新问一遍。第一段的问题,答案都还是有。但是第二段的问题,答案通通都是没有。

当时是动员戡乱时期,当地是博爱特区中正纪念堂,除了这两点,现在有不一样吗?

是不一样了。因为民选出来的总统比起国民大会选出来的总统,更不关心抗议的诉求;民主化以后的媒体比起动员戡乱时期的媒体,打压的力道更强;认为学生妨害「公权力」的群众,比起受党国教育的民众,批评的语气更重。

原来我们绕了一圈,民主化的结果,竟然是惨不忍睹。我们在意的事情,只剩下经济能不能成长,而不是人能不能自由。

我亲日亲美亲英亲欧,但是我就是很难亲中。我喜欢许多中国来的朋友,他们是活生生的人,纵然思想上与我们不同,但是他们是愿意沟通的(至于不愿意了解对方的人,当然就不会是朋友)。我不能亲中的原因,是因为中国政府始终不愿意正面看待台湾或是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一心就想并吞台湾。就算服贸协定再好,我们看看中国的法律,也就是反国家分裂法第八条与第九条的规定

「第八条、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也就是说,如果台湾要独立,为了捍卫主权,中国可以采行非和平方式,而且会在攻打台湾时,尽量保护台湾人民的生命财产。意思是说,如果你坚持要跟我离婚,我肯定会打你,但是打你的时候,我会尽量保护你。

我这么说好了,不管我们跟哪个国家签订多烂的协定,签好以后,总是相信对方会诚信履约,而且也可以提早做好牺牲准备。但是跟中国签订协定,只要将来台湾想走其他路线,那么根据反国家分裂法,中国轻则撤资、重则攻打。换言之,我们签署的协定,是建立在我们不能「分裂国土」的前提下进行的,那么,签署这个协定,不就是饮鸩止渴?

至于说,认为不签署早晚也会死的民众,自己要想想,那是谁的责任?因为不签署以后,台湾要如何找出活路,那是政府的职责,不是你我的责任。

不然,选你们出来干嘛的?是只会吃类固醇的腻?

●作者吕秋远,曾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办公室主任、东吴大学兼任助理教授。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