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声明:坚定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爱国者治港是必须坚守的政治规矩

新华社香港11月11日电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11日发表声明,坚定拥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宣布第六届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等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声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有权对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实施过程有关宪制性问题作出决定,其法律效力和权威性不容挑战。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确立了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丧失议员资格的制度规定,并明确适用于原定今年9月举行的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被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这与基本法第104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以及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一脉相承,都是对“一国两制”下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这一决定,对确保香港特区管治架构从政者履行对国家和特区效忠的宪制责任,在制度上划定了底线、立下了规矩,同时也为香港特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开展基本法第104条本地立法工作,进一步提供了法律支撑。

声明表示,特区政府选举主任在原定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本地法例,认定12名人士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裁定其提名无效,其中就包括郭荣铿等4人。根据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4人已经丧失议员资格,当然也不能在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期间延任。我们坚决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宣布郭荣铿等4人丧失议员资格,支持特区政府坚定贯彻国家意志宪法精神,切实维护特区宪制秩序

声明强调,邓小平先生早就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爱国爱港是每一名特区从政者必须坚守的政治伦理,也是宪法和基本法的根本要求。“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定型,一些管根本、管长远的规矩必须立起来。只有坚定地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一国两制”才能在正确的轨道上行稳致远,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才能得到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