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票通过修改《香港基本法》!香港选制 走向爱国者治港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中)昨日下午表示,将坚定支持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中通社

香港选制修改重点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全票通过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草案,即行政长官(特首)及立法会议员产生办法,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昨签署主席令,自今日起实施。香港将「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雏形、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候选人、特首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是否爱国,该委员会将全部特区政府官员担任,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将协助审查参选人是否合格,针对审查结果当事人不可提起司法救济。这代表香港双普选进程就此冻结,并从「港人治港」,进入「爱国者治港」的时代

新设资格审查委员 确认候选人

根据新修正的附件,判断候选人是否爱国,须就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在香港选举新制上,其修改的主轴,就是大幅减少直选员额,缩减泛民主派获多数支持领域的员额,大幅扩充间接选出员额。

原本只选出特首的选举委员会由1200人增至1500人,并新增第5个界别,为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一举扩充建制派的人数,由泛民主派获多数支持的区议会,则不再产生选委会成员,选委会还新增选出立法会议员的职能

砍15席直选员额 压制泛民主派

香港立法会部分,立法会议员每届从70人扩充至90人,一如预期,选委会选出40人,几乎占去一半;各行业功能团体选举出30人;取消5个超级区议会分区直选席次,直选议员由现行35席降至20席。直选议员由香港画分成10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产生2名议员,选举方式比例代表制改为双议席单票制,即最高票数的前两名参选人当选,这让建制派或民主派都难以全取2席。同时,以往透过比例代表制,可获得席次的小党无党派参选人,几无参选空间

188选委提名 特首选举门槛提高

从候选人资格审查、减少直选议席,北京还替立法会设下第三道保险,除港府提案只要出席议员过半通过即可,立法会议员个人提案,须分别经选委会和功能团体选出的议员、直选议员,两次表决,出席议员各过半数通过才可。这意味得不到建制派的支持,法案绝不可能过关。

有关香港特首选举,特首参选人的门槛提高,除取得188名选委提名外,更须在5个界别分别取得至少15张提名票。新制还规定,每名选委会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选委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超过750票才算当选。具体选举办法由香港特区以选举法规定。

拚进度 林郑月娥争取4月提草案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就香港选制修改举行记者会,她表示,特区政府将全力以赴,争取在4月中向立法会提交完善选举制度综合条例草案,希望立法会能够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审议,并三读通过。林郑月娥表示,如果立法会按上述时间表决通过有关条例草案,选举委员会选举将在今年9月举行,立法会换届选举将在今年12月举行,特首选举则将于明年3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