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全国人大通过香港选举制度草案 同意2895票、反对票0、弃权票1

大陆全国人大通过香港选举制度草案,同意2895票、反对票0、弃权票1。(蓝孝威摄)

大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闭幕式,针对政府工作报告、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等10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其中,备受各界瞩目的《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以压倒性的2895票同意票通过,反对票0票、弃权1票,司仪公布表决结果时,现场响起如雷掌声,持续近1分钟。

会议开始前,大会司仪一再广播提醒人大代表如何使用桌上表决器,「不要出现不按表决器的情况」。

香港选举制度怎么改?只改附件,不改基本法正文,保证特区制度连续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日前表示,本次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选举制度,可以只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不涉及修改香港基本法正文。

香港选举制度改什么?提升、扩大、强化「选举委员会

王晨表示,将调整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建立全流程资格审查机制,进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

如何理解王晨所说的「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香港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叶国谦表示,这意味着现由1200人组成的选委会成员人数将进一步增加,成员产生领域和范围也将较原先扩大。

叶国谦表示,通过对选委会的制度性设计,把特首所代表的特区行政权力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有效排除反中乱港势力进入管治架构

目前,负责选出特区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共由4大界别组成,每个界别300人,合计1200人。除增加选委会人数和界别外,还将取消第4界别中区议员席位使区议员的角色按照基本法规定去政治化。

草案说明中另外值得注意的一大变化是,经这次改革,选举委员会未来将不仅负责选举产生特首,也将参与立法会议员的选举产生过程。据港媒报导香港立法会中「超级区议会」的议席或将被取消,并将可能新增一些由选委会提名并选出的议席。

社科院政治所研究员樊鹏分析,这一调整意味着选委会将在香港政治生活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香港政制增加了间接民主成分,其制度设计将更加稳定,不容易被小党控制,也不容易出现「政治素人一步登天」的情况。同时,立法会内一些「左右摇摆」「和中央坐地起价」的人的话语权也将受到限制。

叶国谦称,由于立法会选举产生方式发生较大变化,未来每届选委会可能需要先于立法会产生,以按照新方式参与、提名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所以原本预计在今年秋季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或将再度延期。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耀宗表示,此前全国人大有关延期香港立法会选举的决定中提到,延期「不小于一年」,所以立法会选举继续延期不存在问题。

「整体来看,此次选举改革有助于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使香港选举制度更具民主广泛性的同时,也更加稳定」,樊鹏称,未来「搞街头政治拉选票」将很难进入特区政治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