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虐杀2猫 前台大侨生陈皓扬判10月罚35万
台北地院日前开庭,愤怒的民众拚命追打陈皓扬,混乱中勒脖、挖眼、插鼻,陈一度露出痛苦表情。(本报系资料照,郭吉铨摄)
前台大侨生陈皓扬,接连虐杀流浪猫「大橘子」及蔬食餐厅店猫「斑斑」,公诉检察官认为猫狗等动物的生命应受到保障和尊重,不容许任何人剥夺牠们的生命,陈皓扬以残忍手法让两只猫死亡,上月22日辩论庭中,当庭求刑两罪各判6月徒刑,台北地方法院今(13)日下午宣判,法官依违反动物保护法两罪判陈皓扬有期徒刑10月,可易科罚金60万元,并科罚金35万元。
去年12月28日陈皓扬涉嫌在北市温州街虐杀流浪猫大橘子,经常喂养大橘子的法藉老师王娴如目击,今年5月检方依违反动保法起诉他,没想到大橘子案还未审结,陈皓扬又在今年8 月1日,虐杀北市文山区一家蔬食餐厅店猫「斑斑」,再被检方追加起诉,两案合并北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