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旅馆就跟你爸说」 恶大叔强拉14岁少女开房间

▲男强拉中女饭店,休假警救女脱离狼爪。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40几岁的宋姓男子网路认识一名14岁的国中少女,恐吓「如果不出来见面就告诉父亲妳交过4 个男朋友,且都有发生过性关系」,相约宜兰市碰面时,他企图强拉对方进饭店开房间,幸好被一名休假中的警员看到,立即报警并协助少女脱困。宜兰地方法院全案审结,依强制罪,判处宋男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宋男恫称「如果不出来见面就告诉妳父亲妳交过4 个男朋友,且都有发生过性关系。」、「我不会放过妳的」等语,少女被迫依约在宜兰火车站会面,但他随后又在饭店前胁迫「如果不进入旅馆就告诉妳父亲妳与网友见面」,并强取行动电话,同时强拉进旅馆,所幸休假景目睹这一幕,立刻上前救出少女。

法院审理时,宋男辩称并不认识少女父亲,也没他的电话,并无能力强制告诉人,应不构成强制罪,但法官认为明显与事证不符,无足采信。

宜兰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宋男先后所做的强制行为,就是想和少女会面后伺机发生性关系,主观上基於单一犯意,且都是在密切接近的时间实施,审酌有妨害性自主、妨害风化、妨害自由等犯罪科刑前案纪录,加上造成少女自由受有拘束及权利行使遭到妨害的损害,量处有期徒刑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