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长批判决误刑法 易误导青少年 曝后续作为

杀母案判无罪,法务部蔡清祥法官错用刑法减、免刑规定,会造成误解,是很不好的示范。(本报资料照)

弑母砍断头的桃园市梁姓男子,20日被台湾高等法院逆转改判无罪,法务部长蔡清祥对此痛批承审合议庭错误引用刑法减、免刑规定去量刑,这样会造成青少年,误以为把自己搞到没有行为能力犯法后就可免却刑责,是很不好的示范。

蔡清祥特别强调,法务部尊重法院判决,但是这种判决只是个案,他呼吁民众不要误解而恣意触法

蔡清祥说,最近司法出现一些判决,与民众法律情感有落差。比如说,有人喝酒喝太醉袭警涉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无罪;今年4月杀害铁路警察的郑姓男子,因精障一审获判无罪,加上梁姓男子吸毒弑母又无罪,一连串的司法争议判决,难免让社会大众误会产生不良的模仿效果

蔡清祥指出,法官引用刑法减刑、免刑规定去量刑,本来是依个案不同情节考量,绝对不是喝酒喝到没有判断能力,或吸毒吸到完全丧失意识,就可以为所欲为、加害于人,还可以借此逃过法律的制裁,法官错误的引用减、免刑规定,会造成误解,是很不好的示范。

至于高院判决将毒品人口责付,蔡清祥说,是法官本于职权所为的考量,但责付给社政单位,如果需要检察机关协助,法务部所属各检察机关也会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为有效减低毒品人口因吸毒致生事端,法务部已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提高对毒贩的处罚,对于施用毒品者,也会给予适当的多元处遇,目的就是让其彻底脱离毒品危害,避免成为社会的未爆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