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吓到我了!」 色运将捡尸醉女判刑2年

▲小黄运意图捡尸,此为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计程车司机游丰隆前年7月间,接到当时19岁的女子小薇化名电话叫车,游男见小薇酒醉在后座昏睡,竟将车开到停车场环抱亲吻小薇,小薇吓醒大叫:「走开、你吓到我了」,但酒醉无力反抗,游男仍紧抱不放,继续亲吻小薇颈部、舔耳,并以手抚胸、臀部下体持续10到15分钟。游男一审遭判刑3年2月,案经上诉二审,游男赔偿小薇达成和解,高院21日改将游男处有期徒刑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游男前年7月15日晚间23时许,接到年仅19岁的小薇电话叫车,到新北市中和区的某精品旅馆接小薇,要返回小薇在树林区的住家。小薇一上车就因为酒醉,开始昏睡。游男见色心起,车子开到小薇住家附近的停车场,见小薇仍在后座昏睡,游男从驾驶座转身,直接环抱后座的小薇,并开始亲吻。

小薇被吓醒,大叫「走开、我要回家、放开我、你吓到我了」,并伸出双手推开游男,但因为酒醉无力,推不走游男。游男看见小薇反抗,反而更加来劲,双手紧抱小薇不放,嘴巴舌头也没闲着,亲吻小薇颈部、耳朵,而后更以手抚胸、大腿、臀部、下体,过程长达10到15分钟。

小薇最后逃出计程车,并传讯息告知友人,随后报警处理,警方车号逮人,游男遭提起公诉。一审审理期间,游男承诺赔偿小薇,双方达成和解,但游男并未支付赔偿金,一审因此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将游男判刑3年2月。

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审理期间,游男支付赔偿金,取得被害人原谅。高院21日宣判,仍认定游男犯加重强制猥亵罪,但改处有期徒刑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