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戴帽点灯卡安全 无米乐昆滨伯:系真A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陈建民,主动前往无米乐故乡,为昆滨伯配戴自行车安全帽。(图/警方提供)
台南市警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陈建民及交通局,分别前往台南市北区民德国中及后壁区无米乐故乡昆滨伯宣导,骑乘自行车除了应有反光设施或灯光外,亦应配戴安全帽。
警察局除于各社区活动中心、乐龄中心及各级学校,加强「学生」、「高龄者」骑乘自行车安全宣导外,并运用员警于执行巡逻及家户访查或为民服务机会,替辖区高龄者、学生安装自行车后座警示灯,累计106年已装设约4500组警示灯,并鼓励民众骑乘自行车应配戴安全帽,有效提高「学生」及「高龄者」自行车早晨及黄昏行驶的辨视度,与加强自身保护措施(如配戴安全帽)防制事故发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另鉴于总统府国策顾问无米乐昆滨伯,前因交通事故致脚受伤,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陈建民发现高龄者身体较为脆弱,因此主动前往无米乐故乡,为昆滨伯配戴自行车安全帽;昆滨伯也呼吁高龄者要重视交通安全,骑乘自行车时应装备齐全,把安全帽戴好,警示灯打开,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警察局强调慢车(包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保持煞车、铃号、灯光及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之良好与完整,未依规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2条处慢车所有人新台币180元罚锾,并责令限期安装或改正,且夜间骑乘慢车应开启灯光,于路口转弯时亦应两段式左转,避免自行车事故发生。
另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戴安全帽,且安全帽应为乘坐机车用或自行车用之安全帽,经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验合格,并于帽体贴有商品检验标识,帽体及閜关配件必须齐全,并无毁损、松脱或变更之情事。
虽然目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有针对骑乘自行车未戴安全帽订有罚则,然经警察局大数据分析,骑乘自行车未戴安全帽将造成较严重之伤亡情事。警察局呼吁学生及高龄者外出务必装备齐全亮闪闪,即应配戴安全帽及警示灯光等设备,且用路人在路上遇见学生及高龄者,不论骑机车、骑脚踏车还是行走于路上,请减慢速度,保持距离,多一分礼让,多一分关心,让大家一同关怀学生及高龄长者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