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眼镜防3C伤眼? 消保处:误导消费者

记者魏妤庭台北报导

不少民众会购买号称可抗3C产品蓝光眼镜,以达到护眼效果消保处今(6)日公布市售可抗蓝光眼镜调查,17件样品中有16件标示不合格,包含错用检验标准、宣称可过滤3C产品人工蓝光光源..等。消保处表示,目前尚未有检验抗人工蓝光标准,恐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消保处表示,目前国际国家标准都尚未有抗人工蓝光的检测方法,但市售产品却标示可3C人工光源的蓝光,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图/消保处提供)

目前不论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都尚未有抗人工蓝光的检验方法,一般太阳眼镜只能标示抗自然光中的蓝光,不可标示抗3C产品蓝光。消保处与标检局合作市场购买17件标示有抗蓝光效果的眼镜进行查核,仅1件符合标准,发现有16件标示不符规定不合格率高达9成4。

消保处指出,此次不合格商品品名多宣称可抗3C蓝光眼镜,或可过滤30%到60%的3C人工蓝光,属于标示不符,已要求业者限期在1个月到2个月内改善,若逾期未改可罚2万元到20万元罚锾。

▲消保处指出,此次不合格产品不仅错用以一般太阳眼镜检验方法为证明,甚至有1家以不是检测太阳眼镜实验室SGS兹要做背书,以违反规定,最高可开罚20万元到200万元罚锾。(图/消保处提供)

另外,消保处表示,业者出示的穿透率折射率检验证明,为一般太阳眼镜的检验,甚至有1家拿不是检测太阳眼镜的实验室SGS资料当做背书来源,还有未完成商品检验规定自称有抗UV等功能。同时,太阳眼镜都必须有「不可直视太阳」警语,但多数产品都未标出,恐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可按商品检验法处以20万到200万元罚锾。

消保处消保官王德明强调,由于目前的标准仅能证实可过滤自然光中的蓝光,而非3C产品的蓝光,消费者可自行判断是否仍需购买该类产品。并提醒民众使用3C产品时,大人应每隔30分钟休息10分钟,孩童每20分钟休息10分钟,才是真正的护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