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趴趴走 没戴安全帽也会罚!

▲骑电动车趴趴走,没戴安全帽也会罚!(图/记者杨钧典翻摄)

记者杨钧典/台东报导

新制上路后迄今,台东仍有少数民众及新住民不熟悉规定骑乘电动行车未戴安全帽在路上趴趴走,因为电动自行车不用驾照也不用申请车牌造成民众误解,呼吁千万不要跟安全和荷包过不去。过去在旅游景点租用电动自行车骑乘,并无硬性规定要戴安全帽,自108年10月1日起交通新制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罚款新台币300元罚锾,如时速超过25公里以上,将处900至1800元罚锾,民众小心荷包受损。

台东警察分局自新制实施以来,利用各项电子媒体、脸书社区活动部落聚会、新住民集会场合宣导「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帽」等规定。除此之外,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提高部分罚责,车主若擅自增、减、变更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可处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经统计10月1日迄今,已依法告发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帽74件,呼吁驾驶为保障个人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应遵守各项法规规范

台东警分局长郭子弘表示:电动自行车修法新制民众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安全帽,且不得任意改装电动自行车,为保障驾驶人行车安全,该规定将是交通执法的重点工作之1,同时呼吁民众勿存侥幸,以免受罚伤了荷包。警察稽查取缔违规「仅为促使民众遵守规定,而非以处罚为目的」是导正驾驶人用路观念,养成守法习惯,以有效落实防制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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