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趴趴走!免照免车牌 没戴安全帽照样会受罚

交通新制规定骑乘电动行车未戴安全帽罚款新台币300元罚锾。(图/台东警察局提供,下同)

记者兆麟/台东报导

电动自行车不用驾照也不用申请车牌造成民众误解,过去在旅游景点租用电动自行车骑乘,并无硬性规定要戴安全帽,但自2019年10月1日起交通新制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罚款新台币300元罚锾,如时速超过25公里以上,将处900至1800元罚锾,民众小心荷包受损。

台东警察分局自新制实施以来,利用各项电子媒体、脸书社区活动部落聚会、新住民集会场合宣导「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帽」等规定。除此之外,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提高部分罚责,车主若擅自增、减、变更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可处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

台东县自10月1日新制实施迄今,已依法告发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帽74件。

经统计10月1日迄今,已依法告发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帽74件,驾驶为保障个人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应遵守各项法规规范

台东警察分局分局长郭子弘表示,电动自行车修法新制民众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安全帽,且不得任意改装电动自行车,为保障驾驶人行车安全,该规定将是交通执法的重点工作之一,民众勿心存侥幸,以免受罚伤了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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