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喝半支伏特加」醉妹反被22岁男捡尸 睁眼吓傻:你谁?

阿义小颖带回摩铁。(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蔡仪洁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22岁男子阿义2019年年底,与友人前往夜店狂欢时,见一名女子小颖(化名)醉倒,随即将人捡尸到摩铁想性侵。过程中小颖突然苏醒,见陌生人压在自己身上,瞬间吓坏,随即佯装上厕所,并报警处理。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阿义有期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义2019年12月26日凌晨2至3时许,与友人在台中南屯区一间夜店的包厢饮酒作乐,期间遇到喝醉的小颖闯入,认为有机可乘,与不知情的男性友人将其扛到附近摩铁休息,友人随后离开现场

同日清晨6时许,阿义见小颖仍在熟睡中,竟将全身脱光,也把对方衣物全部扒光,接着趴在其身上准备性侵。就在这时,小颖突然苏醒,朦胧中惊见一名陌生男子当场吓坏。

为避免落入狼爪,小颖先表示自己要如厕,随即在厕所内打电话给认识的夜店公关求救,并再对陈男假意称欲外出拿东西,一定会再返回旅馆等语,这才脱逃并报警处理。

被害人警询时证称,「我平常的酒量大概可以自己喝半支伏特加纯酒,当天喝了公关请的酒不知喝多少就没有意识了,等我醒来,我发现我在一个房间里躺着,身上赤裸,我感觉有个陌生人原本压在我身上,他看我醒来才变成撑在我上方,他也没有穿衣,我还看到他生殖器。」

小颖说,「我大约在早上慢慢苏醒,朦胧中看到陈男在我上方,以伏地挺身姿势撑着身体,我躺在床上穿衣服,陈也没穿衣服,我当时吓到,开口问『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二审合议庭审酌,阿义利用小颖酒醉意识不清机会欲对她为性交行为,但对方饮用酒类并非他提供,且他于案发时年仅22岁,因思虑未周,一时情欲失控,而对她为乘机性交行为未遂,此与预谋犯案或以暴力手段情况,在主观恶性上尚有区别,于犯罪后坦承犯行,并以25万与被害人和解,依刑法规定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