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151舰队爆贪污丑闻!补给兵「假传军令」灭证 盗277万公款

海军151舰队一名补给兵涉嫌侵占公款遭起诉 (本舰涉案人所属船舰)。(意图/翻摄《国防部发言人》YouTube频道

记者吴奕靖/高雄报导

海军151舰队惊传一名补给兵,在负责登陆艇队的所有款项收入与支出时,因为在外头欠下多笔债务结果侵占公款,甚至还变造文书,陆续侵占公款35次,达277万,犯行曝光之后,被检察官以贪污罪来起诉。

这名补给兵是吴姓男子,他是从民国102年7月3日至106年10月14日止,担任海军151舰队登陆艇队志愿役补给兵,依据《海军基层单位现金会计作业程序》,负责该队现金及各款项之收入、支出及帐册登载等会计及出纳之财务行政业务。但没想到吴姓士兵在外积欠多笔债务以及供作自己娱乐之开支,竟然兴起了侵占登陆艇队公款之意图。

吴姓士兵利用职务上同时掌管该队会计及出纳业务之便,自105年4月15日起至106年9月14日止,以变造私文书、登载不实公、私文书及行使变造公、私文书之方式,陆续侵占登自己队上公款35次,累积达277万元。事后吴姓士兵又担心自己犯行遭发现,竟然还以配合上级查核为理由,向海军151联队主计科借阅105年7月至106年1月之会计凭证,再予以湮灭。

▲海军151舰队一名补给兵涉嫌侵占公款遭起诉 (本舰非涉案人所属船舰)。(示意图/翻摄《国防部发言人》YouTube频道)

桥头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指挥廉政署廉政官搜索及讯问后,认吴姓士兵犯罪嫌疑重大,并有灭证及串供之虞,所以在107年12月6日向桥头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准,经过廉政署在4个月之羁押期间,调阅及分析大量之会计帐册,并且密集传唤多名证人后,检察官认吴姓士兵所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1款之侵占公有财物罪嫌及刑法第210条变造私文书、第213条登载不实公文书、第216条行使不实文书罪嫌及刑法第138条毁弃公文书罪嫌,同时在108年3月20日,检察官侦结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