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咖大哥哥诱骗3童「肉体交易」录影自嗨 喊价200元起犯案31回
▲花莲3名男孩为了500元报酬,惨遭吴姓男子以肛交方式性侵。(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吴姓男子为满足一己之欲,2018年间至2020年间竟多次以200元至500元不等金额,诱使未满15岁的青少年与其发生性行为,期间还拍下性爱影片,造成3名男孩身心受创。案经其中一名受害男孩报警,事件因此曝光;花莲地院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等23罪判吴男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诉。
吴姓男子为花莲某网咖店员工,2018年10月间他在自己租屋处内,以500元的代价与12岁男童阿义(化名)谈妥性交,阿义收下后吴男随即亲吻他、对他做出爱抚等行为,期间吴男还要求阿义帮自己手淫,后来因阿义不愿继续,吴男性交未遂。
隔(2019)年2月及5月时吴男犯意再起,竟二度找来11岁男童阿翔(化名)与其发生关系,第一次出价200元、第二次300元,以此要求阿翔和他肛交,当下还持手机拍下整个过程,留着自己日后观赏。
在这之后吴男认识了一名13岁男童阿汉(化名),2人成为情侣后吴男为满足一时性欲,交往期间竟未顾及阿汉年纪还很小,诱导阿汉与自己肛交,2人在一起的半年内发生了28次性行为,地点除了在吴男租屋处外,有时也会到KTV包厢的厕所解决,而每次结束后吴男都会给阿汉500元。阿汉事后一日在妈妈陪同下至新城分局报案,吴男犯行因此曝光,阿义及阿翔的事情也陆续被爆出。
警方获报后在吴男住处搜出眼罩、润滑剂、壮阳药及手机等证物;花莲地院审理时吴男坦承犯行,表示是自己一时性冲动所以犯下错误,法官衡量他犯罪手段尚属平和,未使用暴力且终能认错,目前也已深切悔悟,最后依对未满14岁之男子性交等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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