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邀小一女童巡校园 学校警卫伸狼爪猥亵辩是「长辈的关爱」

国小警卫伸狼爪猥亵小一女童,辩称是长辈的关爱。图为示意图。(图/123RF)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就读国小一年级的女童萱萱化名)因围棋课临时停课,在校园内遇上学校警卫阿城(化名)。阿城竟诱骗萱萱一起巡视校园,带她到没有监视器教室外,强伸狼爪进她内裤猥亵得逞。阿城坦认犯行,称是「长辈的关爱」,台中高分院依强制猥亵罪判他3年1月,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阿城2018年担任太平某国小警卫,负责校园保全工作。同年4月30日傍晚5点左右,阿城看到就读该校国小一年级,年仅6岁的女童萱萱放学后独自走在学校操场,主动上前关心,并邀她一起巡视校园,检查教室窗户有没有关好,单纯的萱萱一口说好,殊不知竟落入恶狼圈套

阿城仗着自己熟悉校园,将萱萱带到监视器拍不到的自然教室外,假意询问她有没有吃饱,再从后方强抓她,同时伸出狼爪,强行伸进她内裤内触摸阴道外部。受到惊吓的萱萱,返家后不敢跟父母说,直到隔月初,妈妈跟她聊天时问说有没有被人乱摸身体,萱萱才讲出上情,并显露出害怕表情,之后更会要求爸爸陪她一起睡觉,不敢独自睡。

阿城挨告后遭起诉至一审均否认犯行,他在国小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访谈中,坦认「基于一个长辈爱护低年级学生心情,有可能是在帮小朋友整理衣裤时,不小心碰触到」、「只要发现小朋友衣角跑出来,不论男生女生,就会主动帮学生将衣角塞入裤子中,过程中,手就会深入裤子中。但仅限于低年级。」

法官为求慎重,多次传唤萱萱、其母亲与学校老师等,厘清现场情况。认为,萱萱虽然只是未满7 岁幼童,但对于客观事实记忆、描述,均有相当可信度。加上她智虑单纯,与阿城无任何过节,若非确实亲身经历被告强制猥亵之情,应无法凭空虚构捏造情节,依强制猥亵罪判刑。

阿城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终於坦认犯行,并与萱萱父母46万达成和解,除当场给10万元外,余款分60期按月支付,也希望能换得缓刑。法官据此改判3年1月,因不服缓刑要件,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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