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保母不满男婴哭闹 猛晃害脑伤!判刑4年半赔偿1155万

恶保母为了制止男婴哭闹,竟然抓起他剧烈摇晃,导致脑部有受虐性损伤。(AI生成图)

台中市陈姓一名保母,2020年底受林姓夫妻雇用照顾男婴,为制止他哭闹不止多次猛摇强晃,导致呕吐、抽搐、眼睛上吊,就诊检查出脑出血,手术发现脑部有受虐性新旧伤,并造成脑萎缩及癫痫。陈否认犯行,一审、二审依重伤害罪各判5年6月、4年6月,目前三审审理中;林姓夫妻提起民事求偿,一审判赔1155万余元,可上诉。

林姓夫妻的儿子未满1岁,虽早产、但成长正常,2020年12月起雇有保母技术士证的陈女托婴,每周一至五白天由陈在住处照顾,保母费每月1万5000多元,男婴2021年1月14日及3月5日均发生不明呕吐、抽搐及眼睛上吊等状况,林家接回送医院诊治。

男婴第一次被诊断为肠胃炎,第二次就诊后隔天仍抽搐、眼神空洞等异状,送急诊检查发现脑部出血,手术发现脑部有新旧血肿及视网膜出血等受虐性脑伤,都「婴儿摇晃症候群」的重要特征,治疗后仍出现癫痫、肢体机能重大难治之重伤害,经医院通报社会局,并报警。

陈曾多次在宝宝日志及与家长对话时反映男婴哭闹,不堪负荷要求更换保母。她到案辩称,未用力摇晃男婴及不当凌虐,可能是男婴父母照顾造成;林2022年5月间接受测谎,答复「未有伤害或施虐」时,未过关。

诊治男婴医师证称,电脑断层检查显示,男婴的硬脑膜下出血,急性新伤研判是案发近3天内造成;旧伤可能是2、3周到2、3个月前造成,研判推论是反复受伤,幼童跌倒或自撞的机率较低,再加上眼底检查,判断是儿虐或摇晃症所致的机率比较高。

男婴母作证,儿子在家未跌落或撞伤,且保母纪录也未提及,初步排除跌落致伤的可能。

一审、二审法官认定,陈为制止男童哭闹而剧烈摇晃等不当行为,造成受虐性脑伤,各依重伤害罪判5年6月、4年6月,林不服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林姓夫妻向陈提出民事求偿告诉,指控男童受重大难治伤害,经鉴定为重度身心障碍,须终身追踪治疗及看护,求偿医疗费、看护费、劳动能力减损费及夫妻儿3人的精神抚慰金等,一审法官判陈赔男婴955万余元、双亲各100万元,共11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