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重摔14次!屏东恶保母虐8月男婴害永久脑损 二审仍判9年半

▲屏东恶保母虐婴,8月大男婴成「永久性脑损伤」,妈妈心碎痛哭。(图/记者陈昆福翻摄,下同)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屏东一名8个月大男婴交给领有合格证照的苏姓保母托育才3天,竟全身瘫软被紧急送医,没想到经诊断竟是脑部多处出血、视网膜出血等,最后甚至确诊为「永久性脑损伤」,屏东地院一审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重伤罪,判苏女有期徒刑9年6月;全案上诉,高雄高分院今(25)日上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9年6月的刑度。

苏女与其黄姓丈夫均有考取技术士证,是合格的托育人员,而其2022年12月11日与男婴母亲签下托育契约,并从同年月12日起以每月1万5750元的代价,于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7时许至下午5时,由苏女担任主要照顾者。

然而,在照顾过程当中,苏女却对男婴的哭泣感到烦躁、不耐,多次对男婴施暴,直到12月14日下午,因男婴出现四肢瘫软、抽搐等状况,苏女才吓得赶紧将男婴送医。

男婴经诊断后,发现他脑部及视网膜严重出血,还有癫痫症、无意識狀况等,而脑伤也导致其左侧肢体无力、水脑症、眼部及眼底出血及右脑神经「永久性」损伤。

检方调查,苏女在整个照顾过程中,似乎完全没把男婴当成是人,而是玩偶般疯狂拎起甩摔,而画面中显示,苏女多此以头下脚上姿势,将男婴从地板抓起,抛甩、摔至洗澡用的工作平台,让男婴头部撞击平台软垫;又或是将男婴从34公分以上的高度甩抛回工作平台或是婴儿床上,这可怕的影像竟多达14段。

屏东地院审酌苏女本应秉持爱心及耐心提供照顾,对毫无侵害行为及抵抗能力男婴,接续数次重摔,严重危害男婴身心健全或发育,犯罪手段实属恶劣,犯罪情节十分严重,其犯罪所生损害应属为重大,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重伤罪,判苏女有期徒刑9年6月。

全案上诉后,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原审认事用法,核无不合,因此驳回上诉,仍维持9年6月的刑度,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