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白骨案 殴瘫被害人丢包致死 2男判无期
2022年7月12日陈姓女子被发现陈尸台南市新化区礁坑里偏远山林地时,已是一具白骨。(本报资料照片)
发生在2022年间的台南新化白骨情杀命案,台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历经1年多的审理后,25日以被告王泽濬、王元平犯案手段残忍,侵害生命法益情节重大,加上犯后态度不佳,将他们依共同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此案也是国民法官法施行以来,台南地方法院第一件列入国民法官参与审理的案件。判决指出,王泽濬与陈女为情侣,因认为对方在交往期间劈腿心生不满,经与王元平商讨将被害人约出来谈判。
2022年6月5日王元平假意邀约陈女前来台南游玩,同日驾车前往台中,将对方载到台南市新化区住处附近山区。抵达后,王元平通知王泽濬与陈女通话,但2人发生口角,王泽濬即要求王元平教训陈女,王元平从车上拿出撞球杆先朝陈女腿部殴打致瘫软倒地,又继续殴打对方多下。
王元平还让王泽濬透过视讯看见现场状况,并询问如何处置?2人明知陈女已无自救能力,王泽濬却指示王元平将陈女独留在荒野。隔天王元平又返回现场,发现陈女倒卧原地且气息尚存,但仍决意将陈女留在原地,导致对方死亡,直到于2022年7月12日才被邻地地主路过发现有白骨报警处理。
国民法官法庭认为,陈女在人生最后时间,孤独一人面对生命黑暗,承受一般人难以想像的恐惧与痛苦,最终在断绝求救可能的绝望中死去,客死异乡曝尸荒野,可见2名被告犯案手段非常残忍,侵害生命法益的情节重大,也带给家属无可磨灭的巨大伤痛。
法官还强调,2名被告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没有坦然面对过错,丝毫感受不到诚心悔改,也没有主动向家属表示歉意、赔偿损害,让人感受不到一丝丝悔意,此一犯后态度完全没有办法对他们做有利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