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搭讪天菜遭拒恼羞成怒 拿灯管插他颈部险死!判决出炉
▲灯管示意图,非当事案件。(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刘姓男子2023年3月间到高雄一家酒吧饮酒作乐,发现何姓男子和一群友人也在酒吧内畅饮,刘男主动上前攀谈搭讪想「认识」何男,没想到遭到拒绝,刘男觉得面子挂不住,竟趁何男步出酒吧之际,抓起灯管直接刺向何男颈部,造成何男颈部大量出血倒地,所幸送医后挽回一命,法院审理后依杀人未遂罪判刘男5年2月,民事部分则判赔66万余元。
全案发生在去年3月19日凌晨,何男和3名友人到前金区某知名酒吧饮酒作乐,原先在就酒吧内的刘男想加入他们,主动上前攀谈搭讪,但何男和同行的林姓友人直接拒绝他,让刘男觉得「很没面子」。
凌晨4点多、何男和友人们走出酒吧准备离开,在人行道上刘男假借要说话靠近何男,趁何男毫无防备之时,直接把灯管插向何男脖子正面,灯管当场碎裂、崁入何男颈部深处。
何男友人见状一拥而上拦住刘男,刘男仍失控大喊「三小!」,警方获报到场,先将重伤的何男送医。院方检伤发现,何男除了颈部有深度穿刺伤外,还有气胸、左锁骨撕裂伤,抢救后幸运捡回一命。
刘男被捕后辩称,他不知道自己拿的是灯管,本来是想丢何男,但不知道为何会刺进何男颈部,不是故意要杀害他,但仍遭杀人未遂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法官认为相关事证明确,考量他犯案后坦承犯行,态度尚称良好,因此依杀人未遂罪判他徒刑5年2月;刘男另提民事求偿66万7640元,因何男没有异议,法官全部判准,全案均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