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股东常会得延期召开

因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全国目前均已进入第三级警戒区域措施,停止室内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会公司股东会如有上开情形依法不得开会。另公开发行公司亦已依金融监督委员会公告,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开股东会。

经济部指出,公司除得依公司法规定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延开股东常会外,如因疫情致公司无法召开或无法向主管机关申请延开者,公司亦得自行延期召开股东会,不会依公司法规定裁罚

另外,地方主管机关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采行更严格的管制措施时,公司亦应配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