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非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 8月底后召开须申请延期

非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须遵守的4大原则 。(新北市政府经发局提供)

每年6、7月正值股东会旺季,今年恰逢疫情,三级警戒延长至7月26日,影响部分公司召开股东会期程。截至6月底,已有31家公司申请延后召开股东会。新北市经发局长何怡明表示,针对「非公开发行公司」,若预计将股东会延至8月31日后举行,须报请经发局核准延期;若想举办线上股东会,则须公司原章程已有明订,否则不能以视讯模式召开。

经发局补充,新北市约有13万家公司,其中非公开发行公司约有3万家。为避免股东会群聚造成防疫破口,经发局针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公布四大重要指引原则:首先,若股东会于8月31日前举办,不需提出申请,但若于8月31日后举行,须事先报请经发局核准延期,最晚于110年12月31日前召开完成。

其次,若欲举办线上股东会,须公司章程已明订得用视讯方式召开股东会,否则不得以此方式召开。另外,若召开室内实体股东会,包含股东、主席、议事人员等,全体人数不得5人以上(最多4人)。最后,若想减少室内实体股东会人数,股东可以利用委托代理人出席等方式,出具委托书并载明其授权范围。

日前金管会已于6月28日修正公布「因应疫情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延期召开相关措施」,经发局除呼吁业者全力配合外,更提醒业者做好防疫措施,参与室内实体股东会人员须配戴口罩、随时监测体温、酒精消毒、落实肥皂勤洗手等,以减少染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