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升案齐民公司求偿 许金龙等求偿败诉

乐升案齐民公司求偿许金龙等求偿败诉。

轰动一时的乐升案,现已更名为齐民公司的乐升公司在2017年由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要求下,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向前董事长许金龙、前财务长谢东波连带求偿5468万余美元及350万元新台币,求偿总金额超过16亿余元新台币,台北地院审理后,6日驳回原告之诉,齐民公司败诉,可上诉。

乐升是在2014年以28亿元从FR手中买下大陆TP公司,但2015年营运状况不如预期而出现亏损,许金龙与乐升财务长谢东波担心影响乐升财报,进而影响股价,决议将TP公司卖回给FR;2016年间,FR收购TP的资金迟迟未进入乐升帐户,最后勉强汇了13亿元,造成乐升的损失。

根据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当上市柜公司董监事有重大损害公司的行为或违反法令、章程等重大事项时,投保中心可要求该公司监察人或董事会起诉违法的董监事。

投保中心根据起诉书要求乐升公司必须对许金龙与谢东波提起民事诉讼。

不过,其中350万元新台币在诉讼中齐民公司撤告, 5468万余美元则包含当初乐升要将股票卖回给中国游戏平台厂商TP所产生近千万美元的价差,以及4千多万美元的未收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