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分尸案」家属讨国赔1522万 控北市府管理不周「没装路灯」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射箭教练陈伯谦于2018年间深夜,在华山草原小木屋内,遭高姓女子拒绝求欢打了一巴掌后,竟恼羞性侵对方后勒毙,更狠心分尸13块、分成7袋丢在阳明山,经一审判死、二审无期,目前最高院发回更审中;家属不满北市府没对大草原尽管理责任、装路灯,向北市都更处、北市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管处,请求国赔1500万余元,北院日前判家属败诉。

▲「华山分尸案」家属控诉,北市府对华山大草原管理不周害死女儿,请求国赔1522万余元。(图,资料照/记者邱中岳摄)

高女家属控诉,北市都更处、工务局路灯工管处,是华山大草原的主管机关应依相关规定限制申请使用大草原的对象,并应维持场地内外秩序公共安全,却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在未审核青众的申请资格下,开放大草原让他们使用,也没装夜间照明、派人巡逻,对野青众多次被附近民众检举,也没有积极处理,导致高女于2018年6月1日在草原遇害,依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扶养费,请求国赔1522万8815元。

北市都更处表示,家属提的法律规范行政单位都有一定裁量权,对大草原的管理,仍在合理范围内,且大草原也没缺公共设施、或是管理不足,大草原的状况,也不至于让高女遇害,认为家属求偿金额过高、请求无理。

工务局公园路灯管理处表示,依都更处签的土地委托管理契约,华山大草原不是公园管理自治条例中,让公众游憩的场地,工务局没有装路灯、找人巡逻的责任,只需要帮忙维护花草就好,且这场悲剧也是人为犯罪造成,同样主张家属求偿无理;法院认为,高女遇害与行政单位作为无关,判家属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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