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天岗牛只「发情冲撞」…4子女目睹妈倒地颅内出血亡!阳管处赔偿金额出炉

文/中央

(中央社记者博文台北18日电)陈姓妇人擎天遭牛只撞倒,数日后身亡。4名子女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请求国赔士院认为,阳管步道设置有欠缺,未能有效隔离牛只与游客,日前判赔新台币396万余元。

▲擎天岗有野生水牛族群。(图/记者彭怀玉摄)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陈姓妇人于民国107年8月11日,与家人同在擎天岗草原中央步道踏青,突遭无主牛只碰撞跌倒受伤,经送医急救,于同年月26日因跌倒引起颅内出血、呼吸衰竭而身亡。

陈妇4名子女请求国家赔偿主张擎天岗长期以来均有牛只放牧,凡牲畜都有野性而可能攻击民众阳管处在中央步道两侧设置绳索围栏,显然无法防止牛只进入步道区。

家属认为,阳管处事发后改用抗压程度更高的混凝土立柱取代原本木头立柱,并改用不锈钢角铁取代绳索作为护栏,显见先前绳索围栏在安全上有缺失。

阳管处主张,擎天岗牛只均为野生,事实上不在阳管处管理状态下;阳管处已于现场广设警告牌,提醒民众保持安全距离,也定时派人巡逻,步道设置与管理均无欠缺;意外起因于野牛发情突然撞击被害人,与步道没有关系

▲擎天岗过去曾发生数次牛只攻击、追逐游客事件。(图/记者彭怀玉摄)

承审法官认为,擎天岗于74年间纳入阳明山国家公园范围,原有寄养水牛,至92年间仅剩无人管理的野化水牛族群;在此事故发生前,擎天岗已发生数次游客遭牛只攻击或追逐事件,也曾有国赔案例

法官认为,阳管处身为国家公园主管机关,对于牛只攻击游客并非不可预见,对于提供人民使用公共设施,自应负有维护通常安全状态义务;而案发时步道两侧虽设有围栏,但绳索非粗、木头立柱间隙亦大,无法有效区隔牛只与游客,设置显有欠缺,与被害人死亡有因果关系,应负国家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4名原告痛失母亲,甚至有人亲眼目睹事故,所受痛苦应深且巨,判阳管处赔偿其中2人各75万元慰抚金,另赔偿其余2人各100万元慰抚金,及医疗丧葬费用46万余元,总计应赔偿396万余元,仍可上诉。

▼发生牛只冲撞人事件后,擎天岗一度暂封闭中央步道、周边入口。(图/阳管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