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激战15岁少女 「好康相报3人行」蒙眼+偷拍…下场惨了

曾男因与未成年少女约炮、偷拍,连同行的3P的黄男,都一起被法院判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一名15岁的高一少女小咪化名)于交友网站结识曾姓男子(化名),2人约炮后在过程拍下性爱照,之后曾男再与小咪约炮1次并「吃好斗相报」,找来黄男一起「3P」,但曾、黄却在趁对方蒙眼时候偷偷用手机拍下过程,事后传给小咪的男友与小咪,此事才被小咪家人发现并报警。曾男与黄男被法官分别依犯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2次、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5年及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刑1年缓刑2年。

小咪于2019年2月间在交友网站结识43岁的曾男(化名),3日后两人在汽车发生性行为,期间曾男要求小咪拿手机拍下2人的性爱过程再传到曾男的手机;隔天中午曾男再约小咪前往汽车旅馆炒饭,中午一番激战后,意犹未尽的曾男在同日晚间与25岁黄男(化名)在LINE群相约「3P」,2日后3人依约前往新竹市某汽车旅馆进行多人性爱运动

性交过程中,曾男用小咪的围巾蒙住她双眼,并在未经对方同意下拿手机拍下性爱过程,黄男也有样学样,拿出手机拍摄。3P后的几天刚好是2月14日西洋情人节,曾男用黄男拍摄的性爱照发讯给小咪男友,表示「哈哈哈…要不要看我们昨天跟你女友3P的照片!」,小咪才知遭3P期间被偷拍。

隔了几天,曾男又把黄男拍摄的3P性爱照,后制马赛克给小咪看,小咪的家人因此得知她与多名男网友发生性关系,愤而提告。

法官审酌曾男因逞一己私欲,明知小咪为高中学生、未满16岁,属身心未臻成熟之幼女,对于男女之事尚属懵懂阶段,竟与之性交,还拍摄性交过程,既欠缺正确法治观念,更影响小咪身心正常发展及对两性关系价值观,所为实属不该,惟念及二人犯后终能坦认犯行,并与被害人和解,且依约履行赔偿,因此决定给予缓刑。最后法官判曾男犯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2次、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5年。黄男依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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