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少年猛拍违停要举发 大叔「抢手机逼删照」下场惨

中市邱男2023年2月2日见少年拿手机猛拍路边违停车辆,竟抱住拉扯要求交手机、删照。一审依强制罪判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中市少年去年2月间拿手机猛拍路边违停车辆,要去举发,35岁邱男不满检举达人,从背后环抱、拉扯,要求交手机、删照,邱追着少年跑进超商,逼他到角落强迫取走手机,少年请店员报警,员警到场,邱才向少年道歉、还手机,但少年隔天由母陪同报案。一审依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邱去年2月2日晚间在台中市区见少年拿手机朝路边违停车辆拍照企图举发,他心生不满,从背后环抱、拉扯少年,要求交手机、删照;邱跟着少年跑进超商,追着他跑、逼到角落,拿走他的手机及眼镜。

少年请店员协助报案,员警到场处理,邱才向少年道歉并归还手机、眼镜,少年由母亲陪同离去。隔天,少年由母亲陪同派出所提妨害自由告诉。

邱到案,不否认拉扯少年,但辩称没抢手机,因为该处是幼儿园,他询问少年拍摄何种照片,竟遭少年挑衅,所以,他请少年留下等警察到场,再向警察说明;少年母亲到场时,他还向母子道歉。

案经警方调阅监视影像追查,邱确实拉扯及抱住少年,少年挣脱后又追进超商,不但暴力阻挡他离开,并出言逼迫删除手机内照片,强行取走手机。

法官认定,邱对少年犯强制罪,依《儿童与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加重其刑,判处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