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给阿姨好不好」 火辣少妇卖手机突「发春」猛抓少年胯下
「第一次给阿姨好不好」,火辣少妇趁卖手机想吃15岁少年。(达志影像)
一名宜兰辣妹少妇与15岁少年相约买卖手机,两人约在宜兰火车站前少妇车上交易,未料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少妇春心荡漾,当场欲火焚身,竟对少年说「你好嫩,你是处男吗」、「你把第一次给阿姨好不好」,并还当场伸手往少年大腿内侧及胯下猛摸,少年吓得夺门而出报警,法官认定少妇以涉犯成年人对少年性骚扰,处拘役50日,得易科5万元罚金。
根据判决书,一名少妇今年3月2日晚间,与一名15岁少年相约买卖手机,少妇当时坐在车内等待,少年抵达进入车内,过程中少妇欲火上升,频频对坐在副驾驶座之少年说:「你好嫩,你是处男吗」、「你把第一次给阿姨好不好」及「你不当我男朋友」等语,并乘少年不及抗拒而以手触摸其手部及大腿内侧,吓得少年迅速离去后报警提告。
少妇遭警方传唤后,否认有何性骚扰之犯行,还辩称:自己所说的「你好嫩,你是处男吗」、「你把第一次给阿姨好不好」及「你不当我男朋友」等语都只是开玩笑,她有拉对方的衣服,没有触摸少年的手部或大腿。
但法官勘验现场录影,发现少妇一边与少年就手机交易讨价还价,一边将手伸向少年身体遭拒绝,还说「你干嘛把姐姐甩手啦」,可知少年当时有将少妇之手甩开,若女方未触摸男方,男方何须采取甩开女方之动作?
且少妇口出「你好嫩,你是处男吗」、「你把第一次给阿姨好不好」、「弟弟、你不当我男朋友?」等性暗示之言语,加上对少年所为触摸举动,具有性骚扰之意图及犯意。
法官认为,除配偶、情侣外,一般人难以碰触他人之大腿,且依我国一般正常社交礼仪,大腿并非他人所得任意碰触之身体部位,倘他人未经本人同意而刻意加以碰触,足以引起本人之嫌恶感,且大腿应属身体隐私处无疑。少妇触摸举动非符男女一般社交礼仪,且不当触摸手部及大腿内侧之举动已造成少年惊吓、嫌恶及受辱之感受。法官对此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之性骚扰罪,处拘役50日。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