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违规停车 70岁翁拍照检举窜改日期 背景露馅惨吃官司
检举魔人已经相同的违停照片检举他人违规2次,被控伪造文书,检察官侦结处分缓起诉,并缴交公库3万。(中时资料库)
北市陈姓老翁不满林姓车主在内湖成功路4段内巷弄违规停车,2020年6月6拍照违规事实后,上传交通大队「检举专区」,但7月1日第2次检举,却被林姓车主发现照片中地面落叶,家中的衣服和邻居所挂的衣服数量相同,检察官调查后,认定陈男窜改违规日期,涉犯伪造文书罪嫌,依法予以缓起诉,并缴交公库3万元,法治教育4小时。
70岁陈姓老翁,前年6月6日中12点29分、30分、31分拍摄林姓车主的小客车违停在红线上,接着以电子邮件上传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规检举专区,警方依照片开出罚单。过不到1个月,陈翁竟将先前拍摄的照片日期删除,将修改好的照片2度上传,由内湖分局再次开单。
林姓车主发现前、后2次罚单,所附的违规照片,角度相同,背景中自家阳台与邻居家挂的衣服、花盆上花的数量相同,甚至轮胎压在柏油路上、水泥地上落叶,前、后轮的枯黄落叶完全一致,明显同一张照片窜改日期成为违规2次,因而遭重复开单,林因而向警方反应撤销红单。陈翁遭控伪造文书,经检察官调查,他坦承犯行,检察官认为陈翁深表悔悟,足认恶性非巨,历此教训后当知所警惕。处分缓起诉1年,并向公库支付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