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检举违停爆冲突提告不起诉 检察官:须经车主同意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检举达人拍照举违法并排停车,结果车主看到,上前要求删掉照片并发生拉扯,事后愤而提告妨害自由。但检察官却认为,驾驶是为了维护自己权益,才会发生轻微冲突,因此处分不起诉,还说拍照前要先征求同意,让他觉得匪夷所思。

随身带着相机,检举达人先生因不满违规停车严重,一看到就拍照检举,不过,就在拍下这辆小货车并排时,可以看到旁边车主刚好出现,双方于是发生冲突。朱控诉,「他就一手抓我这个地方,一手拉我的相机,说你给我删掉,你给我删掉这样子,这样子还不起诉的话,是不是以后看到人家拍你的车,都可以拉着人家叫人家删掉?」

被拉扯要求删相片的朱先生气坏了,虽然搜证照片是保住了,但遭到拉扯后,他报警提告妨害自由,检察官却是不起诉处份理由是基于尊重他人肖像权车辆所有权检举人要拍摄违规车辆要取得车主同意,车主要求删相片是在一般人不受侵扰的自由范围内。朱直言,「他写的理由匪夷所思啦!难道说先生你违规停车,让我拍一下好吗?世界上有几个人会让你拍?」

并排停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再发生,其实是很严重的交通问题,朱先生检举警方有有受理,但上诉妨害自由仍遭驳回,让他无法接受,并认为这样的作法是鼓励违规者,以暴力手段对付搜证的检举者吗?(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