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逼人认罪呛「不和解 就起诉」 检评会移请嘉检处分

法务部

嘉义地检署检察官廖俊豪遭检举侦办1起妨害名誉案时,以「不和解,就起诉」,逼被告与告诉人和解,事后被告请求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检评会认为,廖问案态度不佳,尚未达个案评鉴程度,将廖移由嘉检进行行政监督处分。

检评会指出,黄姓当事人去年7月请求对廖俊豪个案评鉴,指廖在侦办他被控妨害名誉案时,不听他陈述,逼着他认罪,还对他说「不用跟我说这么多」,要他与告诉人和解。

黄认为,廖未依法对有利或不利于他的事证调查,迳逼他认罪、要求他和对方和解,不合于办案程序,甚至称「不和解,就起诉」,请求对廖评鉴。

检评会向嘉义地检署调阅侦讯光碟,认廖问案态度不佳,但未达请求评鉴程度,不过,廖仍应受行政议处,移由嘉义地检署对廖俊豪为行政监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