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群锋电镀工厂排放黄色废水 遭环保局停工撤照

树林群锋公司违法排放废水,遭环保局重罚停工撤照。(图/新北市环保局提供)

地方中心/新北市报导

新北市环保局日前执行专案稽查时,发现树林区俊兴街有不肖业者偷排黄色废水污染河川稽查人员循线追查,查获电镀工厂「群锋工业有限公司」,于下班时段将未经处理之黄色废水绕流排放至潭底沟,环保局除依水污染防治法从重处分新台币60万元罚锾,并命该公司停工,以及废止其水污染排放许可证

环保局表示,部分不肖业者喜欢利用下班时段或下雨天时进行偷排,今年5月6日特别选择傍晚5点多,开始执行专案稽查,发现树林区俊兴街排水沟有不明黄色废水,疑似从电镀工厂「群锋工业有限公司」的雨水排水管排出。

为避免打草惊蛇又能有效采样,稽查人员先由树林区俊兴街巷底,借道其他公司厂区内后方的排水沟,身着青蛙装口手电筒右手拿相机,左手拿采样瓶,弯下腰沿着高1公尺的排水沟,来到「群锋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后方的雨水排水管,果然发现有大量黄色废水排出,当下立即进行采水,并于采样后前往该公司稽查。

但于稽查人员按门铃之后,发现废水量开始减小甚至渐渐变成无排放,进厂稽查时,该公司虽坚称无违法排放情事,但环保局经采集作业废水与排放之废水比对,发现该公司从事金属制品镀锌作业,由该公司所采之原废水水质,与查获的排放废水悬浮固体(SS)为169mg/L(法规值:30mg/L)、锌为75.8mg/L(法规值:5mg/L)相近、且属性相符。

调集地下管线探测器,了解该公司废水排放流向,发现查获的雨水管线,为该公司所独立拥有,且就是直通排放黄色废水处,故确认污染废水为该公司所排放无误。

环保局说明,该公司绕流排放废水且超标,违法情节重大,为免环境再受破坏,环保局已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条第1项、第18条规定,从重处分新台币60万元罚锾,并命该公司停工,同时废止其水污染排放许可证。

环保局表示,新北市工厂林立溪流众多,许多工厂位于河流沿岸,倘若业者枉顾他人权益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工厂废水排入河川,将会对河川生态造成严重影响。

环保局针对不肖业者非法排放废水污染河川的行为,一经查获必将严格处分,绝不宽贷,情节重大者不但重罚,合法工厂将勒令停工,并废止其相关许可证,如拒绝配合环保局停工命令,将依法断水断电,并将负责人函送法办;重大污染违章工厂一经查获,则立即提报至公共安全联合稽查小组依法拆除,并同步专案列管,以遏止重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