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无法满足2个老婆 翁带463颗壮阳禁药回台被判4月

老翁越南大量壮阳禁药回台,被判4月。(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70多岁的余姓老翁虽然在台湾老婆,他还是在越南娶妻生子,并从该国带了463颗被列为禁药的壮阳药回台,虽然他辩称只是要自用,但因为数量够吃将近3年,法院不予采信,最高法院维持日前高等法院见解,依违反药事法将他判刑4个月有期徒刑、不可易科罚金,但可易服社会劳动全案确定。

据判决书,余翁过去22年间往来台越两地,102年7月从越南夹带壮阳药被查获,因为辩称是自用,因为年纪大了,体力无法应付2个老婆需求,壮阳药也可改善摄护腺不适的频尿症状等等,成功获得不起诉处分,但同年9月他又夹带463颗「藏八宝」、「中华牛鞭」等禁药,包装上还有着「180分钟超强延时」、「速效+ 延时,让女人对你更屈服」等夸张广告标语,因此遭到起诉,而历审法院都认为,以每2天服用1颗计算,足供他服用926天,显然不可能完全自用,因此将他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