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享齐人之福 私带壮阳药回台判刑

法院判决指出,余男未经主管机关核准,擅自输入药品,在民国102年9月前往越南购买中华牛鞭、藏八宝等463颗壮阳药,放入行李托运搭机返台,被海关人员当场查获,移送法办。

余男到案后辩称他在台湾、越南享齐人之福,摄护腺不好而夜间频尿,所以用药来改善,这些药在越南好买又便宜,所以带回台湾供个人自用。

但法院查出,这些壮阳药标榜能治疗阳痿、早泄,跟治疗摄护腺引发频尿问题无关。余男曾为摄护腺毛病在台就医服药,改善夜间频尿,又何须从越南带回药物,判处他4月徒刑。

余男辩称血压血糖高、摄护腺不适,上诉希望能改判易科罚金。但台湾高等法院考量他始终否认犯行,且输入禁药罪的本刑是10年以下徒刑,依法不能易科罚金,因此维持原判决。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10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