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全面禁止捕兽铗猎捕 放生也从严

台湾的捕兽铗泛滥问题严重,不时传出有珍贵野生动物因误触捕兽夹而受伤遭截肢案例,立法院曾经修法禁止贩售捕兽铗,政院会今天进一步通过「动物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育法」,落实全面禁止使用捕兽铗从事猎捕行为。

另外为了杜绝民众随意放生动物,导致破坏生态环境、传染疾病,行政院修订「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释放经饲养的一般野生动物,应该经过主管机关同意,相关的程序种类数量也应该由主管机关规定。

草案也明订,如果违反规定放生一般类野生动物,处新台币5万元以下罚锾,违规释放保育类野生动物,则可处5万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如果造成释放的野生动物大量死亡或者有破坏生态之虞情况,更可处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