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控肉店男店员砍伤前女同事 见血遭重判5年6个月

58岁杨男怀疑遭解雇是因为老板郭女在背后作梗心生不满愤而持刀闯进店里,对着郭女一阵乱砍。(本报资料照片

控肉饭店陈姓老板拿出监视器画面,画面显示女子已经躲在店内最角落男子竟还穷追不舍尾随进去。(本报资料照片)

今年6月发生在彰化县北斗镇知名控肉饭店溅血案原本在该店上班的杨男,怀疑遭解雇是因为郭女在背后作梗,心生不满愤而持刀闯进店里,对着郭女一阵乱砍,造成前额、右脸颊右耳后等多处撕裂伤,彰化地院今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杨男有期徒刑5年6月。

判决书指出,58岁杨男在该控肉饭店工作约3年时间,今年2月离职,离职后四处求职碰壁,怀疑是郭女向老板说他坏话,6月24日持刀闯入店内,直接朝着当时正在炒菜的郭女挥砍,郭女惊吓大叫,但却无法逃离现场,造成右脸、耳、右手大拇指等多处撕裂伤。

事发当时杨姓男子还强拉郭女到厕所,郭女不断求救呼喊,店内当时仅有另名大妈,无力招架,只能拜托旁边店家报警救人所幸邻居见状英勇夺下杨男手中菜刀,但杨男伺机逃逸,才将郭女紧急送到医院抢救,事后警方循线逮捕杨男,不到3小时就落网,讯后遭检方依杀人未遂罪起诉。

判决书指,杨男辩称只是要教训郭女,只有从背后砍一刀,推进厕所是要与郭女理论,邻居到场时,他喝斥旁人说没有他们的事情,事情讲完他就离开现场;但当时正在炒菜的郭女说,他一转头就看到他戴口罩安全帽,持刀向她挥砍,她不断大叫呼救用手抵挡,事后杨男刀子被别人夺下,才逃离现场。

法官审酌认为,杨男为成年人,可预见菜刀朝她人头部颈部挥砍,可能造成生命危险,当时如郭女未即时闪躲,抓住杨男双手阻挡,及围观民众夺下杨男菜刀,极可能导致郭女死亡,因此依杀人未遂罪,判5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