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问「钱不够付吗?」男暴怒持刀狂刺他!重判5年2月

男子不满店员询问「钱不够付吗?」竟持刀狂刺店员。重判5年2月定谳。此为示意图。(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叶俊平,去年12月底进入超商购物结帐时店员询问他「钱不够付吗?」叶男竟暴怒,持折叠刀狂刺店员,差0.3公分就插入店员心脏。叶男被捕后,二审认定他犯「杀人未遂罪」,重判5年2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5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现年45岁的叶俊平曾有毒品前科,去年7月间才执行完毕,出狱后打零工维生。本案发生于去年12月23日,晚间11点多,叶男进入全家超商购买饮料物品共100多元,叶男以为钱放在口袋里,却怎么也掏不出钱来。19岁的雷姓店员脱口问「钱不够付吗?」,叶男认为遭辱,立刻不爽回骂三字经,并骂「去死」,双方起了口角,店员走出柜台,双方身体互撞。

冲突中,叶男突然拿钥匙圈刀刃长约6.5公分折叠刀,朝店员的左手臂左胸及右腹部猛刺6刀,超商内其他客人见状出声喝止,叶男随即转身逃出店外。店员虽然负伤鲜血直流,但仍摀住伤口追出去,跑了近500公尺后体力不支倒地。路人随即制伏叶男,警方也随后赶到,将叶男带回侦讯检方讯后依照「杀人未遂罪」,提起公诉。

一审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店员遭刺后仍能站立行走,因此认定叶男没有杀人故意,仅依照伤害罪判叶男有期徒刑2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叶男仅因细故,就持刀攻击店员左胸、腹部等要害,其中一刀差0.3公分即插入心脏,可见叶男具有杀人故意。再加上叶男犯后饰词狡辩态度不佳,高院改依照「杀人未遂罪」,重判5年2月。

叶男当时在高院被还押时,还惊讶表示「判太重」,说自己有心和解,但被害人都没有出面,一定会提出上诉。但案件上诉第三审后,最高法院采信二审见解,仍认定叶男犯杀人未遂罪,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