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聚餐爆口角 男持武士刀刺杀友人重判12年

聚餐口角男子刺伤友人。(图/示意图/CFP)

地方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吴姓退休员警2017年4月间烧烤店王姓男子等3名友人喝酒,因多年前的口角发生争执,他表示因事已久远不愿多谈,但王姓男子不满质问「不然你讲一下我当时在臭屁什么」;后来,王男离开现场,但后来不满遭羞辱及殴打,于是从车上拿出1把短柄武士刀及伸缩警棍折返现场,并猛刺吴男猛刺,最后趁混乱中逃逸。台南地院合议庭认为王男犯杀人未遂,累犯,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依判决书提到,吴姓退休警察虽幸免于死,但脊损神经遭截断处永久丧失功能,丧失胸椎以下神经肌肉运作功能;王男则在宾馆警方逮捕到案,但他否认有杀人犯意,辩称「持短武士刀下车后,是沿林森路二段走回烧烤店,友人及不认识的人又持酒瓶等物冲上来殴打我,警棍掉落后,就拿短武士刀防卫,于混乱中不慎挥刀刺中吴姓友人右上背,并非故意刺,无杀人故意,仅是过失伤害」。

最后,法官审酌王男仅因一时言语不快,即持刀刺杀被害人,虽幸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惟仍使被害人留有终身残疾重伤,斟酌行凶动机原由手段、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量处12年徒刑,以示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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