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老臣廖万城涉向厂商收316万回扣 更一审判2年

鸿海集团老臣、SMT前资深副总经理廖万城被控供应商收回扣,高等法院更一审依背信罪判刑2年,没收316万余元犯罪所得。(本报资料照)

鸿海集团老臣、SMT前资深副总经理廖万城,被控向供应商索贿,并在验收特定产品时放水。一审依背信罪等罪,重判廖10年半徒刑全案历经二审改判三审发回,高等法院更一审今(10)日依判廖2年徒刑,没收316万余元犯罪所得,检方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廖万城担任鸿海集团SMT(表面组装技术)技术委员会主委,握有采购鸿海集团所属事业体零件、原物料和各式仪器职权,却未遵守采购决策规范图谋一己私利,恣意逾越其核决权限,害鸿海多花采购费用,自己则收取供应商回扣。

台北地院一审认定廖男犯4次背信罪,犯罪所得1亿多元,重判10年半;高院二审仅认定1次犯行,犯罪所得239万元,改判1年4月;检方、廖男均提上诉,最高院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同样认定廖男仅犯1次背信罪,使鸿海额外支出采购成本人民币34万元、日币1亿8374万5296元,今判他2年徒刑,并没收犯罪所得316万6934元。检方追加起诉部分则无罪。

更一审另依共同背信罪,判同案被告邓志贤1年徒刑,没收49万余元;判同案被告郝绪光6月徒刑,并科罚金2万元,没收人民币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