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内鬼廖万城肖贪1.6亿 更审改认贪316万轻判2年
▲鸿海爆发内鬼案,前集团老臣廖万城更一审获轻判2年。(图/记者汤兴汉摄)
鸿海集团老臣、SMT技术委员会前副主委廖万城,2014年间爆发集体索取回扣案件。公司发现他利用掌握每年500亿元采购案的机会,多年来向厂商收取回扣达1.6亿元。一审依4个刑法「背信罪」,将他重判10年半,但二审却轻判1年4月。案经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10日宣判,改认定他涉贪316万余元,轻判2年。
曾为鸿海集团前总裁郭台铭左右手的廖万城,因担任鸿海集团SMT(表面组装技术)技术委员会副主委,握有采购鸿海集团所属事业体每年500亿元采购案的生杀大权,因此台商郝绪光等人刻意拉拢廖万城等人。郝男发现廖万城性好渔色,甚至在鸿海公司内网中被属下们暗中称为「色狼」,花钱包养小三、小四,还买豪宅,花费极大。
因此郝男自2010年起担任白手套,向鸿海10家供应商游说,以廖万城掌握采购之权为由,向厂商索取回扣。厂商交付回扣后,郝男再转汇到廖万城指定帐户,廖再分给鸿海集团经理邓志贤等人。全案于2014年爆发,检调单位大举搜索鸿海集团,并逮捕廖万城等人,最后认定廖万城等人索取回扣1亿6千余万元,因此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廖万城犯下4个刑法的「普通背信罪」,重判10年6月,另外犯罪所得1亿6千余万元追缴没收抵偿;同案被告邓志贤也判刑3年,郝绪光判刑6月,另外2被告也遭判刑。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又改认定廖万城仅索取1次回扣,金额239万余元,仅成立1个刑法「共同背信罪」,二审轻判廖万城有期徒刑1年4月。另外同案被告邓志贤也仅成立1个背信罪,轻判8月;其余一审有罪的3名被告,二审均改判无罪。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
高院更一审于10日宣判,检方起诉的5个罪名,之后又追加起诉,但高院仅认定他收受回扣316万6934元,仅依照1个刑法「共同背信罪」判刑2年,犯罪所得没收。另外邓志贤也判刑1年,郝绪光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