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前文资局主任向厂商索贿172万 一、二审判3年8月

2024年6月26日台中市/前文化部文资局秘书室主任萧铭彬,在文资局担任水下科长时,陆续利用职务向谭姓业者索贿,不法所得172万元。一审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刑3年8个月。台中高分院25日判决驳回,仍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前文化部文资局秘书室主任萧铭彬,自2016年起在文资局担任水下科长等职务时,陆续利用职务向谭姓业者索贿,不法所得172万元,一审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萧徒刑3年8个月,褫夺公权4年。萧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25日判决驳回,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萧自2015年5月至2017年11月担任文化部文化资产局水下文化资产科长,假借他参与离岸风力发电开发商调查报告初审、列席水下文资调查专案小组会议等机会,邀约承包撰拟调查报告的潭男洽谈。

两人约定,由萧出马协助谭拿到撰写跳查报告业绩,透过萧向开发商接洽施压或推荐谭来承接撰拟工作;萧并提供参考资料、帮忙校对内容,协助审查过关,而谭收取报酬后,须交给萧部分款项作为贿款。

萧陆续向欲申请离岸风电业者施压或推荐,帮谭拉到4、5家业务,并均通过审查,谭共向厂商收取报酬895万元。

谭先后在2017年1月23日及5、6月间,先后在台北市中正区1家咖啡厅及中正纪念堂捷运站等2地的厕所内,各将110万及62万元交给萧,作为对价。

一审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萧徒刑3年8月,褫夺公权4年,萧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合议庭审结25日宣判,认定原判量刑并无违法或不当,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