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厂商收贿千万元 北市前议员许富男更二审出炉

民进党台北市议员许家蓓的父亲、前议员许富男,向厂商收贿千万元,更二审结果出炉。(中时资料照)

民进党台北市议员许家蓓的父亲,2004年以「阿扁团队议会代言人」自居的时任台北市议员许富男,利用质询机会要求限制投票,藉铺路权利金向厂商收贿,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依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将许男判刑6年,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160万元及898万多元没收。可上诉。

本案爆发是因2004年间,检调接获检举,指北市路面铣铇重铺工程涉弊端,厂商利用合约规定可使用再生沥青的漏洞,以不符比例的方式,添加再生沥青,且路面铇铣与重铺厚度也不符规定。

沥青、营造业者期约当时担任北市议员的许富男,利用其身为北市议会工务委员会职务上之权力与机会,以维护道路工程品质为由,要求北市政府养工处办理道路沥青铺设工程采购时,将投标规则改为厂商投标时即须检附「再生沥青许可证」,以限缩投标厂商家数,并使业者得以事先与有意竞标厂商谋议由特定厂商得标。

业者允诺事成后按道路工程再生沥青吨数每吨100元计算之酬谢(即权利金),许男应允所请在2003年12月间在台北市议会审理预算时,提出招标条件限制之要求,经北市议会工务委员会于93年度岁入预算作成附带决议,。

许男在2004年第1次再生沥青工程招标后,透过中间人向得标厂商收取约定之权利金转交许男朋分,总计2004年及2005年度许男共收贿898万7437元,及2006年3月10日向业者收取现金160万元(此部分经许男缴回国库)。

高院更二审审酌许男担任北市议员,竟为贪图不法利益,利用质询之机会要求限制投标时须检附再生沥青许可证,使少数沥青业者增加得标机会,借此向得标厂商收受贿赂,罔顾人民之信赖,判刑6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