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议员涉弊 许富男二审仍判18年

北市政府养工处再生沥青铺路工程弊案中,以「阿扁团队议会代言人」自居的前台北议员许富男,因藉铺路权利金厂商索贿,台北地检署起诉求处无期徒刑,一审判他18年,高院审理后,昨仍依藉势借端勒索等罪将他重判18年,全案可上诉。

同案被告许富男助理蔡聪兴,因充当「白手套」向厂商施压获利,判刑16年半,蔡与许富男并须连带追缴、没收共同不法所得2634万多元。

本案爆发是因93年间,检调接获检举,指北市路面铣铇重铺工程涉弊端,厂商利用合约规定可使用再生沥青的漏洞,以不符比例方式,添加再生沥青,且路面铇铣与重铺厚度也不符规定。

许富男利用市议员权势,为便利再生沥青厂商围标绑标,以维护工程品质为由,藉工务局发包再生沥青工程,向业者索取每吨70至100元权利金。蔡聪兴则以许富男助理身分,居中协调和处理厂商交付权利金事宜

检方侦结起诉后,北院99年间审结,将许、蔡分判刑18年、18年6月。案经上诉后,高院认定许富男是主犯,他以民代身分,强索铺路权利金,将他判处有期徒刑18年,而「白手套」蔡聪兴,则改判16年半,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