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议员许富男向厂商索贿 更审改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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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政府养工处再生沥青铺路工程弊案,以「阿扁团队议会代言人」自居的前台北议员许富男,因藉铺路权利金厂商索贿,历审将他依藉势借端勒索等罪将重判18年,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改判9年、、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本案爆发是因2004年间,检调接获检举,指北市路面铣铇重铺工程涉弊端,厂商利用合约规定可使用再生沥青的漏洞,以不符比例方式,添加再生沥青,且路面铇铣与重铺厚度也不符规定。

许富男利用市议员权势,为便利再生沥青厂商围标绑标,以维护工程品质为由,藉工务局发包再生沥青工程,向业者索取每吨70至100元权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