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西乡长林芬莹向绿能厂商收贿判刑12年 其夫判更重原因曝

云林县前台西乡长林芬莹涉向绿能厂商收贿,云林地院判12年。(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前台西乡长林芬莹涉嫌以核发路权为由,透过其夫丁文彬向绿能厂商收贿560万元,云林地检署认为林芬莹与丁文彬涉嫌贪污收贿,依《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提起公诉,16日云林地方法院宣判林芬莹收受贿赂罪,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5年;丁文彬有期徒刑13年6月,褫夺公权5年。

林芬莹夫妇涉嫌以通过太阳能光电系统业者申请林带通行权、架空电杆的道路挖掘许可为对价,透过白手套林嫌向业者收取现金贿款,检察官认为林芬莹夫妇、厂商沈嫌及白手套林嫌等4人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交付、收受贿赂、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以及《刑法》背信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诉。

云林地院表示,林芬莹共同犯《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5年。丁文彬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共同犯《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处有期徒刑13年6月,褫夺公权5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540万元没收,于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或不宜执行没收时,追征其价额。

至于为何丁文彬量刑上比林芬莹重,地院解释,最主要是整起收贿案件中,丁文彬是处于主导地位,从头到尾都是借着其配偶林芬莹在公所内给予的影响力,对厂商上下其手,所以在刑度上会比林芬莹来得重。

林芬莹曾担任台西乡代表会主席,2018年参选台西乡长顺利当选,2022年未寻求连任。